南京市宜兴商会于2006年1月成立,现共有会员企业近300家,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创新力、有带动力的重点企业,为南京、宜兴两市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服务和促进作用。创新、年轻、睿智、责任是对宜商的特点概括。商会会员企业已拓展到新能源、高科技、房地产、电线电缆、都市经济园区、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电力设备等各个领域。
    商会自成立以来,先后被评为“2007—2008年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单位”、“2008年度南京市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09-2011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南京市民营经济发展优秀服务机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 “2011-2012年度在宁异地商会秘书处工作先进单位”、“2011-2012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2014年度,2016-2017年度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度南京市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同时,中共南京市宜兴商会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十大杰出青商、十大新锐青商和十大公益青商(社会企业家)推选活动的通知
【商会各会员企业,如有申报需求,请在时间节点之前与商会秘书处联系取得申报材料的附件,并按时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联系电话:025-66033030,13770847010,357427163@qq.com】
 
江苏省青年商会
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风流一代杂志社
青年时报社
青年报社
 
苏青商联﹝20132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
十大杰出青商、十大新锐青商和十大公益青商
(社会企业家)推选活动的通知
 
江苏、浙江、上海各市、县(市、区)青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区域,活跃着大量充满激情与开拓精神的创新创业领军人物、杰出企业家和行业领袖等青年精英。为选树青年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示范作用,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长三角青年企业家更好更快成长,引领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城市群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江苏省青年商会、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风流一代杂志社、青年时报和青年报社在三地团省(市)委的指导下,决定共同开展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十大杰出青商、十大新锐青商、十大公益青商(社会企业家)推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宗旨
活动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为指导,表彰和宣传一批在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中涌现出的青年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大力营造青商领军人才与青年企业家脱颖而出以及支持青年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团青组织在青年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江苏省委、共青团浙江省委、共青团上海市委
主办单位:江苏省青年商会、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风流一代杂志社(江苏)、青年时报社(浙江)、青年报社(上海)
学术支持南京大学商学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三、参评对象
   (一)长三角地区工商领域中的青年创业者、青年企业家、青年社会企业家、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二)在长三角地区从事投资、创业、研发和管理工作的海内外优秀青年代表。
四、奖项设置
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 (6名)
 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十大杰出青商(10名)
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十大新锐青商(10名)
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十大公益青商(社会企业家)(10名)
五、推选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
2、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期间(正职、主持全面工作)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中的正职领导(董事局主席、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厂长),海外人士需在长三角地区工作满1年以上;
5、企业和企业家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能自觉承担企业公民责任;
6、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人参评以下推选表彰类型的还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
   (1)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截止2013年7月1日,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领导人的任职时间可以酌情放宽,下同)以上;
(2)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有推动行业、领域或体制进步的重大创新事件,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导地位,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总资产一般应达到人民币10亿元以上,2012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人民币10亿元以上;
(3)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利税水平在本地区或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2012年纳税一般应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可适当降低,下同)以上,企业在解决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社会公认的突出贡献;
   (4)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先进事迹,在转型升级、企业管理、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创新发展、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拥有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注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有卓越的管理团队。
2、中国长三角十大杰出青商
   (1)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
   (2)企业拥有适合市场需求且科技含量较高的龙头产品,在同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企业总资产一般应达到人民币5亿元以上,2012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人民币5亿元以上,2012年纳税一般应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3)具有超前的开放意识和较强的国际合作能力,善于领导团队多元化探索及差异化生存,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中能够积极应对、措施得当,带领企业突出重围、逆势发展;
   (4)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企业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有较好业绩,近两年来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典型事件;
   (5)企业在规模、产值、效益等方面快速发展,为青年创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在扶植青年创业及促进大学生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中国长三角十大新锐青商
   (1)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2年以上;
   (2)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企业营业收入和纳税金额近两年来保持较快增长。企业总资产一般应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2012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2012年纳税一般应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2012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2012年纳税一般应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3)具有较强的开拓意识、创新精神和管理才能,近年来探索出一套新的商业模式、营销模式、管理模式、运营模式或产品模式,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发展潜力强大;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抗击自然灾害、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
(5)不断为广大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通过自身发展引领当代青年创业就业观。
4、中国长三角十大公益青商(社会企业家)
(1)参选人须担任工商企业或社会公益组织主要领导职务,所领导的企业或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社会机构或公益组织须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2)参选人所在企业或机构开展的各项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参选人热心青少年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并在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创造有价值的公益模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4)参选人重视所在企业或机构的团青组织建设与发展,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5)参选人公益事迹对社会公众特别是对广大青少年具有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与广泛的社会影响。
六、推荐名额
(一)青商领袖候选人由江浙沪三地各推荐3名。
(二)十大杰出青商候选人由江浙沪三地各推荐5名。
(三)十大新锐青商候选人由江浙沪三地各推荐5名。
(四)十大公益青商(社会企业家)候选人由江浙沪三地各推荐5名。
(五)江浙沪三地推荐为青商领袖、十大杰出青商、十大新锐青商和十大公益青商(社会企业家)候选人而没有当选的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创新人才,可择优评为优秀青商。
江浙沪三地获奖名额分配表见附表。
七、推选程序
本届推选表彰活动由省级青企协(青商会)领导、省级团属媒体领导和著名高校商(管理)学院领导、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推选表彰采取统一申报、分头推荐、集中评审、协同推进和联合表彰的方式,共分申报推荐、评审、考察、公示、表彰、宣传六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申报推荐2013年9月3日—10月15日
1、推选通知将在江苏青商会网发布,申报单位和个人可登陆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
2、申报以各级青企协(青商会)、省级团属媒体推荐为主,地域商会、媒体(团属媒体除外)推荐和企业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提名与甄选。申报材料务必于20131015前报组委会秘书处(江苏)
3、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申报表、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候选人近期2寸彩色标准照、生活照和工作照各1张(照片除贴在申报表上外,均是电子版)。申报表和事迹材料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1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申报表和事迹材料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省、地市级青企协(青商会)、省级媒体或其它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有效。附件中涉及企业利税的需提供相关部门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
(二)集中评审201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第一阶段: 初评
省级青企协(青商会)、省级团属媒体负责对所在省份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根据推荐名额集中报送推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第二阶段:评审
成立专家评审组,结合初评情况,初步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第三阶段:考察
组委会依据评审组评审结果,对获奖青商进行走访考察、抽样调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第四阶段:公示
推选结果在江浙沪三地媒体公示。
(三)联合表彰2013年11月上旬)
组委会将于2013年11月上旬在江苏省盱眙县举行颁奖典礼,大力表彰获奖青商。届时将邀请省级领导、江浙沪三地团组织和青企协(青商会)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地域商会、青商和海外青年侨领代表出席活动。
(四)全程宣传
1、江浙沪三地媒体广泛宣传获奖青商典型,风流一代杂志社将编辑表彰活动特刊,专题宣传获奖青商先进事迹;
2、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中国长三角青商代表赴国外进行商务考察与专业培训,促进长三角青商与海外青年精英的交流与沟通,国内外华文媒体将跟踪报道。
八、联系方式
推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江苏)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秘 书 长:胡建松13905168690
副秘书长:王  亮13776625913
联 系 人:徐  慧13705165969
钟晓敏13851535606
赵  倩13913978823
推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江苏)地址:
南京市莫愁湖东路58号创立商务楼5楼506室(邮编:210029)
电子邮箱:csjqspx@126.com
办公电话:025—68672310
办公传真:025—68672311
 
附件:1. “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十大杰出青商/十大新锐青商/十大公益青商(青年社会企业家)”候选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2. 2013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十大杰出青商/十大新锐青商/十大公益青商(青年社会企业家)”候选人申报表
                                   
 
 
      江苏省青商会     浙江省青企协    上海市青企协
 
     风流一代杂志社     青年时报社       青年报社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