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宜兴商会于2006年1月成立,现共有会员企业近300家,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创新力、有带动力的重点企业,为南京、宜兴两市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服务和促进作用。创新、年轻、睿智、责任是对宜商的特点概括。商会会员企业已拓展到新能源、高科技、房地产、电线电缆、都市经济园区、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电力设备等各个领域。
    商会自成立以来,先后被评为“2007—2008年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单位”、“2008年度南京市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09-2011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南京市民营经济发展优秀服务机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 “2011-2012年度在宁异地商会秘书处工作先进单位”、“2011-2012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2014年度,2016-2017年度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度南京市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同时,中共南京市宜兴商会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南京市宜兴商会第三届第三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南京市宜兴商会第三届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纪要

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

地点:南京苏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南京宁六路345号)

主持:常务副会长王志强

出席:叶  晖、谈旭东、王志强、王琼、柳国新、钱  武(代表)、沈一才、吴丽美(代表)、管啸昀(代表)、吴方军、丁宏伟

列席:商会秘书处全体人员

记录:宗映

一、会议议程

1、研究确定收取商会第三届第一年会员会费事项;

2、讨论通过南京市宜兴商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3、研究确定举行南京市宜兴商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暨2015年新春联谊会有关事宜;

4、传达学习南京市外地驻宁机构下发的《关于申报2015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5、南京苏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强介绍企业情况;

6、会长叶晖讲话。

二、会议研究决定了下列事项:

1、2014年11月21日,商会召开第三届第二次会长办公会,就《南京市宜兴商会关于建立会员企业互助扶持资金及改革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的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也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赞同。会后,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商会又进一步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并经这次办公会讨论研究,认为目前实施这个方案时机还不成熟,暂缓进行。为此,三届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第三届会员会费的收取,暂按2014年7月15日商会下发的宁宜商字【2014】4号《南京市宜兴商会关于收取第三届会员会费的通知》执行。即第三届会员会费暂以一年收取一次的方式进行,第一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会员会费的收取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3月31日。如截止3月31日会员仍未交纳会费的,商会暂停其会员资格;如截止2015年6月30日不缴纳会费的,其会员视为自动退会。同时,对目前会员未交清2013年度以前会费的,商会成立会费清理小组,成员由常务副会长马丹墀、副会长柳国新、沈一才组成,负责进行催收。

2、会议对秘书处起草的《南京市宜兴商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并原则通过。会后,秘书处将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经修改后,向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报告。

3、会议研究确定,2015年1月17日上午在南京九华饭店召开南京市宜兴商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暨2015年新春联谊会,并就会议日程、会务安排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

4、会议传达学习了南京市外地驻宁机构协会下发的《关于申报2015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会议认为,这是市政府关心异地商会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如符合申报条件需申报项目的,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先将项目报商会秘书处,项目申报表等具体材料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商会秘书处,汇总后上报南京市外地驻宁机构协会。

会议结束时,会长叶晖、创会会长谈旭东分别讲了话。叶会长在讲话中指出,上次会长办公会专门研究的收取会费改革方案,也是希望把会费资金的利用率发挥到极限,更好地为会员和会员企业服务。但会后经进一步调研,时机还不成熟,所以,会员会费的收取暂仍按原来的模式进行。会员会费还是要交的,从会员来讲,500元会费并不高,为什么有的交纳有困难,可能并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思想认识和感情理解问题。这次柳国新、沈一才等副会长自告奋勇,提出成立清理小组,与部分会员沟通联系,把那些少部分会员所欠的会费收回来,我很支持赞同。通过他们与这些会员的交流互动,把信息带回来,也可以总结反思商会工作的不足,进行改进提高。当然,关键还是秘书处要抓好这件事,认真做好会员会费的收取管理工作。对于会员单位,一定要推陈出新,保持商会的活力。至于会议中有的建议按年提前收取会费,我也很赞成,待适当时候再调整过来。叶会长在谈到2014年商会工作回顾及2015年工作安排时,他说,过去的一年,商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这与政府的关心指导和全体顾问会员的支持参与分不开的,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我们要有所作为,尤其是经济合作方面,秘书处要多下功夫,走访交流,沟通联系,与政府及顾问对接,做好信息资料整理工作,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发展壮大商会的经济实力,提升商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创会会长谈旭东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南京市外地驻宁机构协会专门下发关于申报2015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通知,说明商会得到了政府认可,一定要认真传达学习,积极按照规定要求申报,协助会员企业与政府合作对接,取得专项资金的支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2015年商会工作计划总体不错,最细化一些。商会要进一步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政府倡导的绿色环保,注意培育和宣扬商会企业中的典型。会员之间一定要求大同存小异,齐心协力,树立宜商品牌形象,扩大其影响力。

    这次会议得到了常务副会长、南京苏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强的热情接待安排。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在叶晖会长的带领下,深入南京苏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参观,王志强陪同并作了详细介绍。

 

附:

南京市宜兴商会关于收取第三届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严格执行《南京市宜兴商会章程》和《南京市宜兴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会员会费的收取工作,保障和促进商会的全面建设,商会三届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了第三届会员会费收取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会员会费暂不作调整,仍按二届会员会费标准收取。即会长单位:20万元/年;常务副会长单位:5万元/年;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常务理事:2000元/年;理事、会员单位:500元/年。

二、对于目前会员未交清2013年度(截止2014年6月30日)以前会费的,按商会章程规定,会员应按期按时交纳会费。为此,应继续动员这部分会员于2014年7月31日前自觉交清2013年度前所欠的会费。如会员企业遇有特殊情况,交清会费确有困难的,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商会秘书处研究同意,可以酌情少收取部分会费。

三、第三届会员会费暂以一年收取一次的方式进行,第一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会员会费的收取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如会员不在此期间内按时交纳会费,商会秘书处应加强沟通进行催交,截止2014年10月31日会员仍未交纳会费的,商会暂停其会员资格;如一年(截止2015年6月30日)不缴纳会费的,其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四、新会员入会当年会费的收取,以半年进行计算。下半年(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入会的,按全年会费标准收取;上半年(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入会的,按半年会费标准收取。之后以此类推。

五、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新入会的会员,已交纳的2014年会费全部纳入第三届第一年会员会费计算。

六、以上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遇有其它情况,会员会费收取由商会秘书处研究确定后办理。

南京市宜兴商会

二0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