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宜兴商会于2006年1月成立,现共有会员企业近300家,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创新力、有带动力的重点企业,为南京、宜兴两市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服务和促进作用。创新、年轻、睿智、责任是对宜商的特点概括。商会会员企业已拓展到新能源、高科技、房地产、电线电缆、都市经济园区、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电力设备等各个领域。
    商会自成立以来,先后被评为“2007—2008年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单位”、“2008年度南京市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09-2011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南京市民营经济发展优秀服务机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 “2011-2012年度在宁异地商会秘书处工作先进单位”、“2011-2012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2014年度,2016-2017年度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度南京市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同时,中共南京市宜兴商会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南京市宜兴商会关于收取 第三届第二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严格执行《南京市宜兴商会章程》和《南京市宜兴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会员会费的收取工作,保障和促进商会的全面建设,经商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了第三届第二年会员会费收取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第二年会员会费收取标准:仍按原标准收取,即会长单位:20万元/年;常务副会长单位:5万元/年;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常务理事:2000元/年;理事、会员单位:500元/年。

    二、第三届会员会费以一年收取一次的方式进行,第二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收取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新会员入会当年会费的收取,以半年进行计算。下半年(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入会的,按全年会费标准收取;上半年(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入会的,按半年会费标准收取。

    四、请将会费汇至如下账户,户名:南京市宜兴商会,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龙江支行,账号:320006654018010057465。

    五、以上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遇有其它情况,会员会费收取由商会秘书处研究,并报会长同意后办理。



南京市宜兴商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